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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家相片Hank漢哥

我如何邊工作邊念書,半年考上不動產經紀人(上)

已更新:1月26日

上次在臉書po出我的不動產經紀人證照,引來非常大的迴響,後台數據我自己看了也嚇一跳,文章觸及將近30萬人,其實我並非第一次在粉專po出我有考上不動產經紀人的資訊。

我在2021年、2022年都曾經po出類似的文章,但當時兩篇文章的按讚數分別為57次跟216次,而這次卻超過800個讚。由此可見,累積的粉絲數愈多,文章擴散力愈強,影響力也愈大,所以我想要好好回饋大家,分享當時準備的心得跟方向,希望能對大家多少有點幫助。

不過畢竟我是104年考試的,算算時間...也差不多快八年了,所以整理此文的過程,需要滿多的記憶跟回想,若有不足或疏漏,還請各位多包涵了。


不動產經紀人考科為何?我各科分數多少?

不動產經紀人考科為「國文」、「民法概要」、「不動產估價概要」、「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」、「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」,共計五科,各科滿分為100分(50分選擇題、50分申論題),平均只要達到60分便可通過考試。

但是國文會將原始分數乘以10%,而另外四科加總後的平均分數乘以90%,兩者相加後才是最後的平均分數,我以自己當初分數為例:

  • 國文:74

  • 民法概要:42

  • 不動產估價概要:84.25

  •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:68

  •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:65.5

  • 總平均:65.84


總平均計算方式如下:

42+84.25+68+65.5=259.75

(259.25÷4)×90%=58.44

58.44+7.4=65.84(前面四科平均分數乘以90%,再加上國文10%的分數)

補習或自學?我的讀書計畫?

因為考量到當時已經在代銷公司上班,每天晚上大約七點下班,根本沒有多餘的時間和力氣再去補習。

上網看了一下歷屆試題,覺得這個考試好像沒有到非常困難,也去ptt國考版爬文,看了不少強者的上榜心得,我後來到書局買「高點」的不動產經紀人全套考試書籍,印象中還有買一本李淑明的「民法入門」來看

不動產經紀人都是在每年十一月份考試,我決心要考試後,就給自己半年的時間準備,所以大概是從六月份開始認真念書,我印象中每天上班時間,若是沒有客戶的話,我就把握時間背誦一些法條跟筆記。

對了,那時候剛好也碰到房市比較冷的時候,加上我們的建案是高總價的電梯別墅,所以平日來客基本上不多,假日客戶才會多一些。

我的習慣是把重要法條寫在便利貼(N次貼)上,貼在任何我可以看到的地方,舉凡我家裡跟辦公室的桌上,還有我的車上,因為我每天開車上下班,所以等紅燈的時候、塞車的時候,我都可以看到這些法條,強化我對法規的印象。

另外就是晚上七點下班後,吃飽飯回到家先讓自己休息一下(可能是小睡半小時到一小時),設定鬧鐘後醒來去洗澡,也藉由洗澡讓我恢復精神,接著就從晚上九點再念書到十二點,每天固定三小時完整的念書時段,我會趕快再讀一些新的東西,而白天零碎時間,就是不斷記憶舊的資料。

考前一個月左右,我開始每晚大量刷考古題,因為不動產經紀人有50分選擇,而選擇題還滿常從考古題中命題,所以我當時就要求自己,選擇題50分一定要盡量全部拿分,不然至少也一定要有40分,申論就算寫不好,至少會比較穩。(後來估價、土地法與土地稅法、經濟業法規選擇都有40up)


各科的準備方向為何?考試重點為何?

①國文

國文我說老實話,完全沒有準備,為什麼呢?

這科只占總成績的10%,我打個比方,國考正常不可能考100分嘛,我就算考高一點80分好了,跟我考差一點50分,乘上10%後只相差3分,雖然有可能是60分達標的關鍵分數,但整體說來實質助益真的不大(畢竟60分就及格,不求高分也不與他人競爭)

與其花費時間讀國文,不如想辦法衝高另外四科專業科目的分數,畢竟權重90%,另外四科若加權後有55分,你國文只要考到50分就過關了,50分你選擇題基本分把握一下,作文稍微有點文字能力,應該都不會太困難才對!

我那年作文考「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」,我們從小到大身邊不乏喜歡亂干政、亂大謀的亂源,難道還不好發揮嗎?


②民法

我相信民法絕對是非本科生的大魔王,還好不動產經紀人還有50分選擇題可以讓我們多拿一點分數,我記得我民法的申論題才拿12分,另外30分好險有選擇題救援。

針對民法我實在沒甚麼資格給大家好的建議,畢竟我自己考得也並不好,但我個人是這麼認為:不動產證照考試的民法,出題還是會圍繞在不動產相關領域,像是契約效力、侵權行為、損害賠償、贈與、繼承、租賃、物權(地上權、抵押權最為重要)等

印象中我那一年申論的第一題,題目在問賣方先與仲介簽訂委託契約,後來仲介找到一名買方,但賣方不斷藉故遲延,拒絕簽約,最後買賣雙方竟私下成交,仲介發現後起訴,並請求給付仲介費用,是否合理?

這題主要在考「居間」行為,大概是民法第565條到第570條,我當時也沒辦法非常完整的論述出來,但就是拼命扣著「居間」二字去發揮(記得要寫"居間",而不是寫"仲介",畢竟民法就是寫這二字,寫出來感覺比較像有讀過書),至少拿了點筆墨分數。

而申論第二題在考抵押權與地上權的效力(其實歷屆申論滿常出現),這題我認為要完整做答並不容易,尤其是從事房仲或代銷業者,實務上會碰到他項權利的機會還是偏少(就算有也跟業務無關,都是代書在負責處裡),所以要清楚論述出來真的要對法條夠熟稔。

但至少民法第758條「不動產物權,依法律行為而取得、設定、喪失及變更者,非經登記,不生效力」,我寫出來應該也有賺到一點筆墨分數,總之,你不知道該怎麼寫,就把背過的、有沾上一些邊的法條寫出來,應該都不至於0分拉。


不動產經紀人證照
不動產經紀人證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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